傻眼 人魔殺5妻兒 輕判20年 自首減刑逃一死 第三任妻:政府太令人失望
【賴心瑩、徐彩媚╱台北報導】「殺人魔王」陳瑞欽十三年前陸續殺害六人,包括兩名前妻、一名親生兒子及兩名養子,另姦殺陳姓女友人詐領保險金二千多萬元,卻因自首及符合《減刑條例》而逃過一死,他殺兩名妻子部分先前已獲判二十年確定,殺三名兒子部分最高法院昨也維持原審減刑輕判二十年定讞,只剩殺陳女部分仍審理中。
天理難容
陳 瑞欽第三任前妻顏麗琴獲知判決結果,傻眼說:「只關二十年?政府太令人失望了,還有什麼好說?真令人灰心,失望透頂。」一名高院法官說,陳瑞欽服刑上限適 用《刑法》修正前規定,他雖被判兩個二十年確定,但合併執行刑期最高也只能定二十年,且服刑過半就有機會申請假釋。害命詐領高額保金
陳瑞欽 (六十一歲)在二○○三年間約陳女外出載到山區用手指性侵,再拿石頭重擊她後腦,推下山崖致死,被捕後坦承殺陳女,還供出為償還賭債,陸續殺害兩任妻子曾 碧霞、王淑嬰、親兒子陳建宏及養子陳一志、陳宗慶共五人,詐領兩千多萬元保險金的駭人犯行。判決指出,一九八八年間陳瑞欽掌摑前妻王淑嬰的兒子陳一志,陳 一志閃躲時撞傷頭部住院治療,陳瑞欽卻進入病房托高陳一志後腦撞牆致腦內出血死亡,順利領取六萬元保險金;一九九五年再趁和第二任妻子曾碧霞所生兒子陳建 宏受傷在家休養時,拿重一台斤的石頭重擊親生子後腦致死,詐保四百七十二萬元。一九九八年又以安眠藥迷昏第三任妻子顏麗琴的兒子陳宗慶,將他頭部拖去撞樓 梯稜角致死亡,順利詐保十六萬元。另涉姦殺案上訴中
陳瑞欽殺六人,一審被判五個死刑和一個無期徒刑,但因自首及符合《減刑條例》,殺妻和殺子案都改判二十年定讞,只剩一審至更五審都判死刑的姦殺陳女案仍上訴三審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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