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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若在家靜養 曾勇夫:不算服刑

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,如果評估吳淑珍無法收監,可送包括住家等「適當處所」,但在家期間不算服刑,還要定期向檢察官報到,身體情況好轉,再重新發監。

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表示,吳淑珍是否應入監服刑要符合「人情義理」,曾勇夫在回答立委林鴻池質詢時表示,執法單位是依法行政,所謂「人情義理」,應涵蓋在醫療專家評估之中。

曾勇夫強調,高雄地檢署正向高雄、台北等相關醫院調取吳淑珍醫療資料,再送到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評估,之後才會約詢吳淑珍決定是否執行。法律上沒有「在家服刑」的用語,如有拒絕收監,應由檢察官斟酌送交住家等其他「適當處所」。

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與涂醒哲都強調,吳淑珍有喪生之虞,如果硬要把氣若游絲的軀體抓進去關,兩天後死掉,社會會暴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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